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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價格這麼便宜,就知道是病死豬肉了”——廣西北海“萬斤病死豬肉加工案”追蹤
  新華網南寧2月27日電 (記者熊紅明)26日下午,備受關註的“萬斤病死豬肉加工案”在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歐某等11名被告人在一年半時間內非法加工銷售8000多公斤病死豬肉。此案將擇期宣判。
  國家對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有嚴格規定,大量的病死豬肉為何還能流進市場,上了消費者的餐桌?
  一頭病死豬收購不到200元 屠宰後每公斤10多元
  “群眾舉報稱有人在魚塘邊非法開設屠宰場,主要是加工病死豬肉。”偵辦此案的北海市治安支隊負責人介紹,2013年3月,警方接到舉報線索後立即展開偵查,在北海市銀海區北背嶺大學園區旁的一個魚塘邊,發現了一個非法屠宰場。
  2013年3月21日,北海警方會同北海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在屠宰場內抓獲了歐某和妻子吳某。到歐家搜查時,發現家中的鍋具內正在烹制豬蹄,並從三個冰櫃里搜出995.5公斤冷凍豬腿、豬肉、排骨零碎肉。經送北海市動物衛生院監督所檢驗,這些豬肉樣品均被檢出含有大腸桿菌、沙門氏菌。
  經警方查實,歐某原是一名屠宰戶,妻子吳某平時主要做熟食銷售。在到鄉村收購生豬時,吳某發現一些農村養殖戶家裡的豬生病了就會以每頭30至200元不等的價格便宜出售。歐某開始收購病死豬回來屠宰後加工。一頭不到200元的豬經加工後,歐某以每公斤10元至18元不等的價格賣出,從中牟取暴利。
  歐某還讓高中畢業後沒事幹的兒子小敏幫助推銷病死豬肉,銷售獲利父子對半分成。警方查實,自2013年2月起,小敏開著摩托車到北海工業園區各企業的食堂、快餐店推銷病死豬肉。一個多月時間,有證據記錄的銷售量就達到1432公斤,銷售金額17526元。
  “價格這麼便宜,就知道是病死豬肉了”
  警方在偵辦此案時從歐家查獲5張銷售單據,經統計,歐家3人先後共銷售有據可查的病死豬肉8000多公斤,銷售金額9.3萬元。
  “根據銷售單據信息,病死豬肉的流向很快被查明。”公訴人稱,歐某自2011年10月起非法開設屠宰場,從周邊農村養豬戶處收購病死豬進行屠宰加工,部分以每公斤15元左右的價格銷售給了北海市合浦縣商販石某、莫某等人用於製作肉乾出售;部分由吳某加工成熟食後對外銷售;部分以每公斤1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在北海經營快餐店的石某、慕某、龍某、韋某等人。
  公訴機關指控稱,合浦縣兩名製作肉乾的商戶石某與莫某貪圖便宜,均從歐家購進病死肉製作肉乾銷售;在北海市海城區海運宿舍銷售快餐給流動人口食用的龍某所銷售的豬腳,不少是歐家供應的病死豬肉;在北海工業園內幾家大型企業食堂承包職工快餐店的韋某、黃某、廖某等人均購買了歐家的病死豬肉,製作後出售給附近工廠的工人食用。
  幾名被告人在接受公訴人問詢時均表示,剛開始從歐家購買豬肉時,歐某並沒說是病死豬肉,“但是看價格這麼便宜,就知道是病死豬肉了,後悔自己貪圖便宜。”
  3000元以下罰款如何管住病死豬源頭?
  記者從北海市檢察機關獲悉,此案是北海市涉及生產、銷售病死豬肉提起公訴的第二例案件。2012年,北海市8名屠宰戶和商販因生產銷售病死豬肉曾被法院判處半年至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病死豬的處理必須經過嚴格程序,由養殖戶上報至水產畜牧部門下屬的動物衛生監督所,由動物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指導有條件的養殖場自行處理,或由執法人員集中到無害化處理廠進行處理。為了鼓勵養豬戶按正規渠道處理病死豬,國家還於2011年出台補貼政策,每無害化處理一頭病死豬中央財政就補貼60元,地方再配套補貼20元。
  北海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副所長李立智介紹,北海市年產生豬90多萬頭,自2010年後建起了兩座年處理能力達5萬頭的無害化處理廠,但在2012年至2013年間還是查獲了多起病死豬銷售的案件。
  “上規模的養豬戶和養殖場比較容易監管,最難的是農村的散養戶。”李立智說,要從根本上防止病死豬肉流入市場,首先各級政府要加大宣傳國家對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和食品安全法規的宣傳,構建群眾舉報防線,讓從事病死豬肉屠宰加工銷售的不法分子無處可逃。
  此外,李立智還建議國家提高對不按正規程序處理病死豬相關人員的處罰標準。“按目前的法規,養殖場或養殖戶丟棄或銷售病死豬,無論多少均是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這明顯無法起到震懾作用。”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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